对于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填报,其难点和重点在于实际排放量的核算。本期是详细讲解执行报告中实际排放量的计算的第二期。
废水污染物计算方法:计算方法优先顺序为自动监测法>手工监测法>系数法,计算公式详见公式(1)、公式(2)。 E=Q×C×10-6 公式(1) 式中: E—某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,t; Q—某周期内某排放口废水排放量,t; C—污染物排放浓度,mg/L; E=A×α×(1-B)×10-6 公式(2) 式中: E—某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,t; A—某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,t; α—污染物产污系数,g/t-产品或者原辅料; B—某污染物去除率,%; 某家具企业从事木质家具和金属家具制造,木质家具主要生产工艺为木加工、打磨、喷漆;金属家具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、焊接、前处理(酸洗、磷化)、喷漆。现需填报2020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,该企业基本信息如下: 表1 排污单位基本生产信息 表2 排污单位排放口信息 表3 排污单位第一季度监测情况 排放口(WS-00598) 根据排污单位基本信息,需计算实际排放量的废水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,对应排放口为WS-00598。根据报告周期内掌握的基础信息,按照自动监测法>手工监测法>系数法优先顺序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计算污染物实际排放量。 E=Q×C×10-6 公式(1) 根据第一季度监测报告, WS-00598排放口废水流量为3m/h, 1、2、3月份工作时间分别为160h,80h,180h, 则1、2、3月份废水排放量(Q)分别为480t、240t、540t,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浓度(C)分别为43mg/L、0.151mg/L, 则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实际排放量为: 则1、2、3月份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.021t、0.01t、0.023t,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.054t;氨氮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.00007t、0.00004t、0.00008t,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.0002t。 E=A×α×(1-B)×10-6 公式(2) 根据排污单位基本信息, 1、2、3月份金属家具产量分别为8万套、4万套和12万套,每套家具表面积约0.02平方米,则1、2、3月份金属家具产量分别为1600平方米、800平方米、2400平方米;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系数手册(试用),金属家具前处理工序化学需氧量、氨氮产污系数分别为34.3克/平方米-产品、0.12克/平方米-产品;污水处理站对污染物去除率约为60%, 则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: 则1、2、3月份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.022t、0.011t、0.033t,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.066t;氨氮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.00008t、0.00004t、0.00012t,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.0002t。 编辑:环评互联网,如有侵权,联系删除。